8月13日,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最迟到2016年,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保管费。有专家指出,类似档案保管费这样针对基本公共服务的“高收费”“乱收费”各地还存在不少,一些收费名目甚至匪夷所思。

例如,辽宁省曾设有“参加高考计算机摄像费”,通过电脑摄像头将考生头像信息录入电脑,要求考生交12元钱,引起巨大争议后,这项收费于2010年被取消。

再例如,全国有数十个城市曾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,消费者购房必须持符合政策要求的房产登记证明。在一些地方,查询打印本人的不动产信息,还要缴纳高额费用。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对下,2013年底,广州取消了查询个人住房信息缴费40元的规定,但有一些城市仍在收取这笔费用。

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,总的原则是取消、规范和调整。今后,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还要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并根据成本变化情况,及时调整相应收费标准,推进费改税改革,逐步取消一批可改为税收征管的收费项目。